在兴隆镇有一位家喻户晓的禁毒义务宣传员陈志明,三十多年里不顾年迈体弱,不遗余力地走上大街小巷,走进田间地头,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禁毒方针、政策,把“珍爱生命,拒绝毒品”这八个字传递到四面八方。
1991年6月,当时已是五十二岁的陈志明在县城赶集时,恰好碰见县公安局正在举办禁毒宣传活动。当一幅幅禁毒宣传展板出现在他的眼帘时,吸毒者一个个悲惨的画面深深地刺激了他。为了不让这样的悲剧在自己身边发生,他再也坐不住了,决心要做一名义务禁毒宣传员。从此,兴隆镇只要有重大活动和节日,陈志明带着他精心制作的展板和宣传资料,走街串巷,向过往群众宣传禁毒知识。就这样,一干就是三十多年。三十多年间,他的足迹遍布宁夏、甘肃等地的16个县市、55个乡镇、453个村。 水壶、喇叭、话筒、干粮袋,是陈志明老人普法的装备。三十多年里,每一次出行,饿了啃干馍馍,渴了喝凉水。他不辞劳苦,翻山越岭,到群众家里,到田间地头,用拉家常的方式,给群众讲解法律。 走进陈志明家中,映入眼帘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宣传手册、荣誉证书和聘书。 作为一名农民出身的禁毒义务宣传员,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陈志明,仍然一如既往地奔波于禁毒宣传的路上,他依旧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