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交所合一”优势,组织县交通管理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和战巡队,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在兴隆、将台堡、马莲、什字等乡镇开展集中整治,严查超员载客、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违法载人、驾驶报废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力争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雷霆行动”取得实效。
自4月10日雷霆行动以来,共开展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0次,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25处,检查辖区客运企业5家,查处无证驾驶32起,违法载人18起,超员载客16起,货车超载9起,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86起,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20余起,收缴报废摩托车59辆,拆除电动车私加雨棚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