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吉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西吉”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深化专项斗争战果。在全县政法干警和扫黑除恶战线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县共打掉黑社会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7人;破获九类涉恶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人;扣押、冻结、查封车辆、房产、现金等涉案财物1.36亿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为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村(社区)“两委”换届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 决定从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3月底,开展进一步深化农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以下破坏、扰乱、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和稳定的涉黑涉恶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广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传销组织;
1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村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2.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13.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唆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14.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15.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16.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
17.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18.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等物品资料和有关事务;
19.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干涉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在人选产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
20.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正确行使权力,严禁诬告陷害等不法行为。
县纪委举报电话:
0954-3012315
县扫黑办举报电话:
0954-3018538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
0954-3636858
西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